校外實習期間疑似遭遇性騷擾怎麼辦

校外實習期間疑似遭遇性騷擾怎麼辦?

以下提供相關訊息供同學參考使用

一、如於實習執行勤務期間,遭遇疑似性騷擾事件時,請能盡速與本校實習負責教師反映,並向實習單位主管提出申訴,以維護自身權益與安全。

二、性騷擾是什麼?

一切不受到歡迎、與性或性別有關,且會讓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、覺得被冒犯、被侮辱的言行舉止。

三、被性騷擾了怎麼辦?

(一)大聲說「不」只要你有不舒服,要相信自己的感覺,明確的向對方表達「不要」、「這讓我不舒

服」,請對方立即停止,即使他是你尊敬的師長或要好的朋友。

(二)立刻反擊─

    鹹猪手:瞪著對方說:「你在做什麼?」如果你不敢瞪他也不敢說話就盡快離開此人,以免繼續受到騷擾。如果此人繼續騷擾你,可以大喊:「這裡有色狼!」

    暴露狂/偷窺狂:立刻離開現場即可,若在上廁所時遇到,立即大叫或按求助鈴,並離開現場。   

(三)事後行動─可以文字或告知加害人,並告知你所信任之親友或同儕,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的事實陳述,受害人對於這件事的感受,受害人對加害人的要求;如果加害人為陌生人,你要做的是:勤加練習能迅速反應且有效地阻止並反擊色狼。

(四)提出申訴

四、性騷擾相關法條說明:

(一) 「性別平等工作法」(以下稱性工法)之適用範圍:實習生於求職(爭取實習機會)或執行實習職務期間,被雇主或任何人性騷擾者,可向加害人雇主提出申訴。

(二) 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(以下稱性平法)之適用範圍:指事件之一方當事人為學校校長、教師、職員、工友或學生,他方為學生者,可向加害人所屬學校提出申訴;實習場域之實習指導人員亦屬教師(113年3月8日後適用)。

(三)「性騷擾防治法」之適用範圍:凡不適用性平法或性工法者,可向加害人雇主提出申訴,若加害人身分不明,則由警察局受理。

五、申請處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(一)實習期間發生疑似性騷擾事件時,如雙方均為學生,有性工法及性平法之適用。

1.實習生向「實習單位」申訴時,實習單位應依性工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。

2.實習生向「學校」申請調查時,則由學校依性平法之規定調查處理,以維實習生權益。

  1. 為免同一事件之事實認定歧異、調查資源浪費,實習生向「學校」提出申請調查時,學校除依性平法處理外,並應依性工法施行細則第 4 條之11 項規定「實習生所屬學校知悉其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,所屬學校應督促實習之單位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,並應提供實習生必要協助。」,亦即學校進行調查時,應通知實習單位配合共同調查,俾利實習單位善盡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之義務。

(二) 實習期間發生疑似性騷擾事件時,如一方為學生,他方為負責指導學生之人員,適用性平法。六、提出申訴

口頭申訴、書面申訴都可以。申訴書的填寫需註明真實姓名、服務的單位以及職稱、住居處所的地址、聯絡電話,以及提出申訴當天的日期,並詳細說明事件發生的人、事、時、地及發生經過,愈詳細愈容易讓主管機關瞭解,受理的機會也較高。如果有證據資料可以提供會更好(例如:監視錄器、證人、簡訊、email 或對話紀錄等)。

七、檢附本校調查處理流程圖參考使用,如果您有其他問題,歡迎洽詢承辦人姚小姐(校內分機 2031)

 

參考資料http://www.awakening.org.tw/active/2/01.asp (婦女新知基金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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